关于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评审专家:

    为了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安全、规范、简约、高效,保障参加项目评标专家的保密性,避免人工干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决定与2013年11月11日起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系统(以下简称:通知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系统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专家抽取功能基础上开发整合的专家自动语音通知功能。根据政府采购评审项目需求,由计算机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抽取后通过语音卡功能自动通知专家邀请其参加评标事项。被通知专家接听语音通知后,通过数字键所对应内容回复能否参加,最终确定评标专家后会将有关事项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专家联系电话的一种专家抽取、通知方式。

    二、自动语音通知内容为:“{专家姓名}您好: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您已被抽取为{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专家,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请按键选择。确认出席请按1,因故不能出席请按2,重听请按3。”

    专家回复按键“1”后,通知系统会随即发送一条手机短信给专家,短信内容:“{专家姓名}您好:您已确认参加评标会,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请您届时准时参加。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

    三、自动语音通知号码为:0471-4192660。请各位专家接到此号码的语音通知电话时,按照提示进行确认。确认参加评审的专家将收到号码为13009528580发送的短信,以上电话号码均不可回拨,且回复无效。有关事宜咨询请拨打电话0471-4192048。

    四、采用通知系统抽取评审专家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仍应到抽取终端现场,并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备案书》。当语音通知的专家未能满足需要时,可采取人工抽取、通知的方式。

    五、评审专家抽取时间:采购项目评审时间在上午的,应当在前一天下午提交专家抽取申请;采购项目评审时间在下午的,应当在当天上午提交专家抽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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