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近日,我厅收到六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整改报告,查看了对内财购〔2016〕122号文件中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六家代理机构根据整改通报做出认真整改,其中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罚了相关责任人员,制定了《员工负面行为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内部检查,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经过检查,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整改结果合格,可以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向财政厅申报整改情况,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由盟市财政部门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孙小岩

联系电话:4192050

特此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 7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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