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22号: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确定核心产品,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注意什么?
关键词
非单一产品采购 核心产品 检测报告
案例回放
某高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就“一篮子”厨房设备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在近百种产品中将油烟净化器确定为核心产品,并明确要求油烟净化器产品必须提供检测报告。
中标公告发布后,B公司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认为油烟净化器在采购项目中价格占比很小,招标文件将油烟净化器设定为核心产品不合理;且中标供应商A公司提供的油烟净化器没有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因此A公司不具备中标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称:招标文件设定的核心产品欠妥但不影响采购结果,且中标供应商A 公司已提供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油烟净化器检测报告,故质疑不成立。
问题引出
一、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编制招标文件应注意什么?
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如何确定核心产品?
专家点评
问题一:检测报告是鉴定产品质量达标的书面证明,无论是从保证采购质量还是规避履约风险的角度出发,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以证明投标产品符合相关标准都是非常必要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的,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检测报告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
(1)要规定对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以及不同的检测内容对于检测机构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需要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的,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检测机构名称、具备的检验资格、是否要求第三方机构等,避免后续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就通用产品而言,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2015〕第163号)第三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加盖“CMA”标志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2)要明确检测报告的依据内容。检测报告依据的资料和文件一般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合同规定、企业明示、客户要求等。考虑政府采购的公平、合理,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实际要求选定,其检测内容亦必须与采购需求密切相关。所以,需要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检测依据的标准、检测的关键指标参数项、检测报告的时效、检测结论等具体内容。
(3)要给予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的合理周期。属于注册检测、强制性认证检测及国家、行业标准等强制性质类的检测报告,产品制造商销售前已经具备相应的检测报告。本案例中,燃气灶具等属于强制性认证或强制性检验的产品,招标文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鉴定产品质量达标的书面证明,以保护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但是,属于鼓励性、推荐性或因项目采购需要等非强制性质类的检测报告,不宜强制要求供应商进行检测,如本案中要求必须提供油烟净化器的检测报告值得商榷;确有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检测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注意预留供应商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合理期限并设定合理分值,避免发生《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之争议。
问题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旨在促进有效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因此,如何确定和处理核心产品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市场调研是科学合理确定核心产品的前提。只有弄清楚了采购产品的价格行情、竞争状况、功能作用和技术构成,才能准确选择核心产品。其次,要围绕实际需求来判断。必须聚焦采购需求,根据采购目标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所在来辨识采购项目的实质,进而确定核心产品。最后,要准确设定核心产品的评审方法。无论是确定一个还是多个核心产品,招标文件中都应当准确规定核心产品的评审方法,尤其是关于核心产品出现同品牌时的处理方法,避免产生歧义或争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政府采购实践来看,根据产品价格占比大小来确定核心产品,主要适用同质化加工类采购项目,如家具、厨具、服装等;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的重要程度来确定核心产品,主要适用综合性系统类采购项目,如空调系统、系统集成、锅炉系统等。本案中采购项目属于同质化加工类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类别涉及燃气灶具、餐具炊具、油烟净化设备等近百种产品,油烟净化器的产品价值占比低(预算5万元)且技术构成重要程度不高,招标文件将其确定为核心产品欠妥,建议将价值占比较高的燃气灶具(预算50万元)确定为核心产品。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本文摘自《采购文件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