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4号)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4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ZC20200251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包头市金诺达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郝立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海德电脑城A11号底店

委托代理人:黄家家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内蒙政采中心”)

法定代表人:齐玉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

当事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内蒙政采中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ZC2020025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

 

我厅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书副本,并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同时调取了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文件等,核查投诉事实。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01030日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厅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字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