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20年“双积分”政策有调整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带来的积分供需不平衡问题,《通知》将对“双积分”政策进行3方面调整。
“双积分”指的是“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积分”与“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2017年8月,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从而推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2020年6月,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积分决定》”)。
双积分管理既考核了车企的传统能源车辆能耗,同时也对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据工信部介绍,“双积分”政策实施以来,与其他相关政策衔接互补,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节能减排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乘用车平均油耗较2016年下降达10%以上。
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汽车产业造成极大冲击。工信部表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国燃油汽车平均油耗下降幅度比正常年份明显变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快速回暖但总量也不及预期,导致油耗负积分、新能源正积分未达到此前的预设目标。有车企表示,这样的不平衡导致新能源积分涨价幅度加大,诸多车企面临比此前更大的积分压力。行业企业普遍呼吁,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措施,缓解由于疫情影响造成的正、负积分供需不平衡矛盾。
《通知》针对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核算和抵偿,明确了3项调整措施。一是根据GB 27999-201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采用一种或多种循环外技术/装置(怠速启停、制动能量回收等)的车辆,其车型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去一定额度”的规定,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节油水平等因素,分别给与怠速启停、换挡提醒、制动能量回收等循环外技术车型百公里油耗0.15升、0.1升、0.15升(12伏为0.05升)的减免优惠。二是依据《积分决定》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负积分进行抵偿”的规定,允许车企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三是根据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精神要求,统筹考虑湖北企业困难和复工复产实际,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