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规范全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自治区工作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inermgzfcgc@163.com或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邮政编码010098),并在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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