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全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自治区工作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4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inermgzfcgc@163.com)或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邮政编码010098),并在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