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有权翻阅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吗?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 来源:采购学院

问: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有权翻阅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吗?


答: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时都有可能接触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


在组织评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其职责包括在评标过程中“核对评标结果”,但由于某些限制,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不参与评标等,其职责难以落实。


因此,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查询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应予提供,况且,法律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查询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保密规定。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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