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29号:物业服务采购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吗?
董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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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业服务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案例回放 2021年11月17日,W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相关供应商A公司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因对质疑不满于2021年12月7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财政部门经过审查,2022年1月11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引出 物业服务采购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吗? 专家点评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到底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最低评标价法,各地做法并不统一,争论颇多。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常年法律顾问、中央军委采购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张雷锋律师表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并未规定物业管理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从字面理解,并不意味着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价格分占较大比重的综合评分法,也属于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记者采访了某位业内专家,该专家表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明确,招标文件应包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属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得到体现。该专家表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已经将物业作为例子,还是应该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而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只能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不应该采用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在《亚利聊政采》中曾表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明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更是列明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在内的后勤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刘亚利说,“由此可见,制度设计者对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适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认知是坚定的、明确的和一贯的。” 沈德能律师也表示认同,他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就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物业管理服务被列入集采目录中。因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而采用综合评分法,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用综合评分法很容易操作中标方法。”沈德能表示,“目前很多项目不是采购人而是供应商在制作采购文件,采用高占比的主观分,通过模棱两可的方案,很容易滋生腐败。” 目前在物业服务采购中,综合评分法依旧盛行,有人认为,这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的规定不符。持这种观点的从业人员认为,“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那就意味着只能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有业界专家表示,该规定并非是规定只能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且在物业标准还没统一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最低评标价法效果也不一定好。建议有关各方尽快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出台,这样可以便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普遍适用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中得到明确、在今后的采购实践中更好落地。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四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 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