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制度为先导,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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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墨有序气概成章 2021年内蒙古政采改革纪实
编者按:挥墨有序,气概成章;扬帆改革,一日千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推进,革新落地,成绩斐然,政府采购取得突破性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在盟市、旗县全部上线;密集出台40多项政府采购制度,护航“全区一张网”;厘清政采各参加方权责,全方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预算并建立采购人内控制度;加强诚信评价应用建设,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方位去夯实每个环节。如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综合考量,2021年自治区出台的40多项政府采购制度,都是贯穿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这条主线。2022年,自治区将继续沿着这条主线,破浪前行。
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肃清在市场中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的规定和做法,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可谓事半功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治区财政厅在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的规定和做法上,持续性推进,一旦发现,坚决清理。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在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采取了两种做法:一是自治区财政厅于1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对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进行清理。二是自治区财政厅于11月印发《关于清理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对自治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以及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
规范发布采购意向和信息
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一直努力的方向。
在提升采购透明度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采取了以下两方面做法:一是统一信息公开内容和发布渠道;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是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唯一指定媒体。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据统计,2021年,全区采购意向公开14286个,金额721.86亿元,自治区本级2534个,金额169.05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目前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已与各盟市统一,盟市政府采购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