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主要标的物配套的辅材、辅料可以不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吗?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原创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某市政路灯货物采购,主要标的物是路灯灯具、灯杆、电缆。有少量安装用辅材河沙、水泥、螺栓、防护板、镇流器等,约占总金额的2%。供应商没把这几项辅材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全部逐一填报,故被评定为未按规定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投诉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也认为应把辅材全部逐一填写到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才合规。请问:与主要标的物配套的辅材、辅料是否可以不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而是以主要标的物来认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生产? 



答: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般只将采购项目中的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配件、辅料等材料一般不作为标的物,也不对其生产厂商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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