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 | 远程异地竞争性谈判应把控“五要点”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1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特别授权

王健民

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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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远程异地评标得到广泛应用,远程异地评标除信息发布和评审专家抽取外,基本实现了招投标方案审批、招标文件发售与澄清、招投标文件传递、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归档等功能,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一些地市交易平台在不增加开发成本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条件尝试开展远程竞争性谈判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操作方法是:相关方通过视频通讯软件实现无障碍沟通和谈判,在电子交易平台内记录谈判过程和结果,包括谈判供应商在内各方通过手机应用软件远程扫码签字确认谈判结果,系统自动将竞争性谈判整个时段内的监控录像上传至大数据中心,全程留痕,可查可溯。下面,笔者谈一下远程竞争性谈判应当把握好的五个要点,供同行参考借鉴。


有效确认身份


实践的第一步是确认供应商代表身份,谈判小组应要求参与竞谈的供应商把不涉及项目核心竞争力(如:报价、折扣方案、优惠条件等)的响应性文件在谈判开始之前发给工作人员,谈判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通过各供应商代表实时出示的身份证和响应性文件中的授权文件或者身份证明逐一进行比对,以此进行身份确认,防止出现差错。


增加重要声明


一是对于由多家供应商参加的谈判项目,如果要求供应商提前发送谈判文件,因包括报价等核心竞争条款,对方恐有泄漏实质性内容的担忧,为了打消顾虑,谈判小组可在项目涉及到核心内容沟通时,再要求对方做出回应;二是因为是以视频方式进行远程谈判,工作人员收到供应商的中间报价单仅只是一份扫描件,而原件却在供应商手中,由于原件的效力远远高于扫描件,供应商一旦反悔,不认同扫描件报价,并重作一份不同报价单原件作为凭证,这对于采购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采购人可在谈判文件中增加一条重要声明“本报价及承诺函的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此约束供应商严格履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科学选取软件


远程开展竞争性谈判,应用软件非常关键,是重要的操作工具。目前,市场上可选用的通讯软件类别比较多,质量也参差不齐,采购人应综合考虑其“便利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成本因素”,科学选取应用软件。此外,为顺利完成项目,交易平台应提前备用一套通讯软件,以备不时之需,并全力做好运维服务,确保项目平稳运行。


力求安全保密


一是远程开展竞争性谈判,当进入到同供应商逐一进行沟通谈判环节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谈判空间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从技术层面上确保每一位供应商的竞争对手都无法进入正在谈判的网络空间,更不可能“打探”到对方的商业秘密;二是应用软件应具备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被“私访”的功能,确保文件传输过程中绝对安全。


加强操作培训


远程开展竞争性谈判需要通过手机应用软件进行远程扫码签字确认,一些较少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人员可能不会操作或者操作不熟练,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对谈判小组和谈判供应商提前进行操作培训,编制工作手册,标明每一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采取发放纸质和网上下载方式引导项目参与者学习与掌握,不断提高其专业操作技能。


远程异地竞争性谈判只要置身于统一规则之下,以健全的制度作保障,以过硬的技术作支撑,以完善的监管作“法眼”,有效把控以上“五要点”,就一定能成为疫期采购工作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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