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和技术支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原创 刘绍航

本文作者刘绍航,系故宫博物院高级经济师。

文章发表于《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2年第4期。

编者按

本文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作者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从制度建设和技术支撑两个方面,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一、绪论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从性质上来说属于财政支出中的购买性支出。随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颁布,政府采购开始由过程导向逐步转变为结果导向,对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行为主体、财政资金的使用人,担负着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主体责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果的关键环节。近几年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中,都对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进行了强化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从多个章节对采购人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由此可见,在未来的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人必然要发挥出更为全面的作用,从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向高效率和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二、明确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对政府采购全过程负总责。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就是落实对于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构建一条上下贯通、衔接有效的政府采购管理链条,使政府采购工作兼具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从而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全过程则包括了预算编制、需求编制、实施采购、签订合同、履约验收、投入运行及绩效评价等多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赋予了采购人不同的主体责任。例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分别指出了采购人在落实政策功能以及建立内控制度方面的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了采购人对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采购人主体责任涉及内容广泛、跨度较大,并且贯穿于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技术支撑两方面,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三、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建议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也就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可以从制度建设和技术支撑两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是提升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加强政府采购救济能力,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引导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技术支撑则作为辅助,将制度嵌入信息化系统中,通过科学化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一)提升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的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采购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深、理解不全。例如,采购人对于自身和代理机构之间的责任关系认识不足,把本该属于自己落实的主体责任,全权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来做,不审核、不把关,一切问题找代理,实际上是逃避主体责任的一种表现。有些采购人对于需求编制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需求编制粗糙,缺乏考量,甚至严重脱离实际,导致标的物按要求交付后却需要拆除整改或闲置浪费等情况出现。还有采购人对按时支付资金这一主体责任不够重视,延迟支付、逾期支付成为常态,甚至出现“新人不理旧账”等情况,造成供应商流动资金紧张,有悖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破坏了政府采购的市场秩序。以上情况都体现了采购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意识不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谨慎认真的态度,笔者认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从提升责任意识抓起。


1.加强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对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可以出具一些与法律法规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和指导性办法,让采购人在履行主体责任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对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宣传和引导。由于采购人不是政策的制定者,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适用原则不清楚等情况,从而影响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笔者建议可以采取开设政府采购政策咨询专线电话、设置政策咨询窗口等快捷、直接、简便的方式,为采购人随时解决具体的采购问题,帮助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政府采购工作要做到实体正义,关键要看实际效果发挥得怎么样。可以通过将政府采购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拨付额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在单位总体考评中所占比重等方式,强化对采购绩效的考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政府采购事项公开力度和范围,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随着社会公众责任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监督在当前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愈发重要。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理应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监督开展的基础是信息公开,近几年政府采购需求、采购过程以及合同都逐步进行了公开,笔者认为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结果等内容也应尽快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采购人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信息化支撑


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履行好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工作。而全过程的管理通常涉及多个环节和不同的责任人,时间跨度大、人员变动多,容易产生交接不清、责任不明、管理缺失等情况。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采购人可以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将政府的各个环节勾联起来,并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支付管理等系统相互关联,形成一套全面闭环的管理系统,为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技术支撑。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记录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工作内容,政府采购数据资料不易丢失,便于采购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追踪问责。


同时,还可以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测算绩效产出情况,为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例如,在货物采购中,我们可以通过系统计算出采购的各项设备使用频率、维修频率如何;是否发挥出了预计的效果;有没有一些设备在采购后使用频率很低,绩效产出不明显,对于这类设备是否还有采购的必要,采用临时租借等方式是否更为合理等。通过上述分析,为今后的采购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当然,信息化系统建设也要与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规模相适应,对于信息化建设成本占政府采购规模比例较大的,则不适宜采用这种方法。


(三)加强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全面完整的政府采购制度是落实采购人全过程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制度应涵盖政府采购所有环节的管理要求,特别是当前法律体系中规定较少的履约验收、绩效评价、内部控制等内容,更加需要在采购人自身的制度建设中予以细化,例如,形成政府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政府采购项目联合验收机制等,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融入政府采购制度中,将政府采购制度融入信息系统中,形成一套信息化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政府采购工作的参与者只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则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自然落实。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的建设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是平等的关系,双方应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出现失信行为,例如,供应商交付标的物不合格、服务质量不达标又拒不整改的,将会阻碍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履行;而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采用故意刁难、寻租设租等行为,也会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和采购质量。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的建设,对失信的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将会对上述失信行为起到有力的约束,对于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提升采购质量有重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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