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国关境内的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吗?
原创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经我国关境内(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的产品是否可以不认定为进口产品?
答: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明确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