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如何合理运用“多方案报价”?
刘辉 邓素芳 李璞
采购需求管理,“多方案报价”你用对了吗?
小刘:园园,我们想采购一批长笛,关于音色的要求,如何在采购文件中体现呢?
园园:运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多方案报价”,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多种长笛样品用于现场表演,并提供相应的多种长笛的报价方案。
小刘:音色应该怎么评呢?
园园:可以让一拨专业演奏人员在另一个相邻空间逐一用长笛吹奏,让专业人士的评委听后评审、比较,最后评出结果。
小刘:类似采购项目如何选择评审专家?
园园:由于音色无法准确的用语言或参数来描述,显然随机抽取的专家是无法胜任的。因此应适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长笛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且必须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小刘:22号文施行后,采用“多方案报价”有什么好处呢?
园园:运用“多方案报价”,让每个供应商提供多种长笛和对应的报价方案,供应商提高了成交的机会,采购人降低了采购活动失败的概率。可谓:一举多得,供采双赢。
小刘:运用“多方案报价”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园园:一是应当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载明是否准许供应商“多方案报价”,并明确相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据此响应。
二是因为“多方案报价”可能会涉及昂贵样品的运输、摆放、退还以及破坏性演示等,可以载明对供应商因“多方案报价”响应增加的成本进行补偿,以提高供应商响应的积极性。
三是不能滥用“多方案报价”随意折腾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那样就悖离22号文的立法本意了。
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九条 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综合考虑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