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两家公司不属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答:可以到两家公司的登记机关查询其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也可以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公开信息。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