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设计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来源:采购学园 特别授权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遇到的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的设计服务,我理解上应该就不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此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妥否?


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与上述工程建设无关的设计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答复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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