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未依法答复质疑,警告!
中国招标杂志
日前,财政部发布第二千二百四十八号至第二千二百五十二号共五则信息公告,其中一则公告显示某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质疑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四则公告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
第二千二百四十九号公告显示,财政部在依法对“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离心机、PH计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MRH-2023-150040)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答复质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国电能某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是供应商进行权利救济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是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补充规定了询问答复的时间,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不接受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或者相互推诿,致使供应商错过了质疑有效期;
02 未针对询问、质疑事项作有效答复,引发供应商的投诉;
03 对询问、质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致使供应商丧失商业机会和救济利益。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答复的时限,目的在于通过及时答复有效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责 编|昝 妍
排 版|佘小莉
审 核|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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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四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ST-CG-2022-047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全省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四)(23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龙锐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2702
被投诉人1: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
被投诉人2:四通(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29号海口恒大美丽沙天璟02栋2单元8层0810房
相关供应商:智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智宇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汇丰国际公寓4-A商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智宇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2.智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真伪存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四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5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离心机、PH计等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JMRH-2023-150040)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未依法答复质疑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8日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五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川政采招〔2023〕2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信息通信装备物资)公开招标项目(10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木一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雨树巷27号L3层104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当事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市万格数码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万格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6号1号楼2-3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万格公司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不是中小企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五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Y-2023-Z-1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全区应急通信车辆装备采购项目(二)第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金丰讯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600弄112幢48号-20
被投诉人:新疆星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新天地E2-1703-02号
当事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119号
相关供应商:苏州迈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迈实公司)
地 址:苏州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11号科创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苏州迈实公司授权代表、项目实施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3为:苏州迈实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五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QJX-2023-865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19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口奕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泰达比华利山庄67栋102室
被投诉人1: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
被投诉人2: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76号吉欣景苑C1C2座2-02房
相关供应商: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凌天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25号20号楼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凌天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