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满洲里市财政局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月29日,满洲里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满洲里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全市2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1名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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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财政局刘哲副局长对2022年满洲里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检查监督的整体运行情况以及对各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着重针对近期几起质疑投诉案例提出警示,强调指出:一是要绷紧思想的“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千丝万缕,代理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增强红线意识,警惕利益输送,注意各个环节的风险防范。二是要筑牢制度的“坝”。要将法律法规确定的实体和程序规范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中,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三是要织密工作的“网”。切实加强沟通与配合,既要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需求,也要能协调处理好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随后,各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财政局采购部门还就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政府采购领域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问题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今后的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强调代理机构要做到项目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以高质高效目标为导向,在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束后的复查复核等每一个环节协同发力,高质量完成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把新形势下对政府采购的要求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推进满洲里市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拓宽学习交流渠道、开展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横纵结合、点面兼顾,以先进带后进,全面促进满洲里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能力水平和效率的整体提升,营造清廉、高效、阳光、公平、公正的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满洲里经济高质量发展。(满洲里市财政局  李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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