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应如何处理?
中国政府采购
问: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并且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对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