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公告:两供应商恶意串通被罚款共计近18万元
李璞
2024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布28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三百二十五号到第二千三百五十二号),其中19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9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其中,第二千三百二十九号、第二千三百三十号、第二千三百三十一号、第二千三百三十四号、第二千三百四十号、第二千三百四十一号、第二千三百四十二号、第二千三百四十三号、第二千三百四十四号、第二千三百四十八号、第二千三百四十九号这11则信息公告中质疑的事项被全部驳回或无效。
第二千三百二十五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镇康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CZD202322)采购人来函案处理过程中,发现泰元公司存在“恶意串通”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泰元公司、作出罚款25601.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二十六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镇康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CZD202322)采购人来函案处理过程中,发现临润公司存在“恶意串通”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临润公司作出罚款25454.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二十七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镇康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CZD202322)采购人来函案处理过程中,发现双润公司存在“恶意串通”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双润公司作出罚款2551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二十八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镇康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CZD202322)采购人来函案处理过程中,发现颖博公司存在“恶意串通”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颖博公司作出罚款254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三十二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投诉事项2、3,招标文件部分要求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不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发放招标文件时间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三百三十三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废标行为无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违规废标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三百三十五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的更正公告内容与质疑答复内容不一致,且要求改装后执行公告流程的内容违法。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第二千三百三十六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HX20230926-025)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13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三十七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资质文件部分要求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为无效事项。
第二千三百三十八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被错误扣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违法组织重新评审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三百三十九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键应急通信装备采购项目(二)(E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SJC2022-44)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对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四十五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为:本项目符合性审查错误,评审不公,且中标结果通知书及质疑答复未告知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二千三百四十六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LED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CX211078X)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沈阳易诚智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沈阳易诚智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四十七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评审不公。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采购文件、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千三百五十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天骄公司的样品进行评审。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第二千三百五十一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68-2346ZD1222H)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瑞迪艾森(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恶意串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瑞迪艾森(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三百五十二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68-2346ZD1222H,以下称本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鼎医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恶意串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深圳市鼎医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4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