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串通投标,内蒙古两家医疗器械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

7月1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内蒙古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人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决定,对内蒙古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罚。处以中标金额叁佰伍拾捌万捌仟叁佰元(3588300.00元整)的千分之五即壹万柒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17941.5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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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内蒙古嘉和上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人串通投标。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决定,对内蒙古嘉和上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罚。处以中标金额叁佰伍拾捌万捌仟叁佰元(3588300元整)的千分之五即壹万柒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17941.5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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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

|本期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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