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体育采购项目回款难题?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创王雪燕

政府采购有一套严谨的采购程序,且必须遵循“无预算不采购”原则。那么,在体育采购活动中,有哪些好的办法可以破解回款难题?


将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作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2020年,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第八条规定,项目交付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必须支付款项。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都提到了“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等政策,帮助供应商解决回款难题。

如甘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其中关于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方面,要求“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按照法律规定项目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实际上公司有些项目已经交付三年了,仍有欠款未要回。目前公司累计被欠款近亿元。”浙江某体育企业负责人说,现在全国都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将采购人及时支付资金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资金按时支付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瑞弗橡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志刚认为,如果双方多次沟通协调,采购人依然拖欠未支付款项,供应商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采购合同都有明确资金支付进度,如果采购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可以向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鑫说,广东省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进度有明确要求,如果采购人不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会面临相关处罚。


严禁无预算采购 杜绝超预算采购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无预算不采购”原则,政府采购业内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要严格加强采购活动监管,严格按照财政法专款专用规定,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其次将财务资金专款专用制度,纳入政务考核体系,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天水师范学院信息学院教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董忠补建议采用阶段性付款方式,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以此提高资金支付率。

某企业负责人说,采购人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开展采购活动,导致项目款无法支付;或者采购预算被挪用,“拆东墙补西墙”,导致部分款项不到位支付不了等问题。建议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不采购”或者“超预算采购”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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