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单位自行组建招标代理库合法吗?
中国招标杂志
近日,在贵州省发改委官网上,有网友留言提问:
Q
请问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通过非公开招标的方式自行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是否合法合规?有何法律依据?
A
贵州省发改委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据此,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是招标人的自主权。
供 稿 | 步 月
排 版 | 张曼琳
审 核 | 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