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公告:两保安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共25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李璞

2024年10月17日,财政部发布23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四百八十六号到第第二千五百零八号),其中19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4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其中第二千四百八十六号、第二千四百九十二号、第二千四百九十四号、第二千四百九十五号、第二千四百九十六号、第二千四百九十七号、第二千五百号、第二千五百零一号、第二千五百零三号、第二千五百零五号、第二千五百零六号这11则信息公告或因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未经质疑、投诉事项部分未经质疑、部分缺乏事实依据等原因被驳回投诉。


第二千四百八十七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沁煊公司虚假响应团队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投诉事项2,其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热水器和计算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享受节能产品评审得分,沁煊公司未提供相关证书,不应享受节能产品评分;投诉事项3,沁煊公司、科力公司、昌顺公司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投诉事项4,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未得分,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投诉事项5,沁煊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或证书;投诉事项6,沁煊公司、科力公司、昌顺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投诉事项7-11,沁煊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诉事项12-20,其技术指标评审、设计方案、售后服务等被无故扣分,评标委员会未对其审慎评审;投诉事项21,沁煊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投诉事项22-23,沁煊公司投标产品所响应的制造商是贸易公司,不是真正的制造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23缺乏事实依据。


第二千四百八十八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磋商文件编制不合理,代理机构未依法澄清或者修改。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


第二千四百八十九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占比过大,指标未明确量化。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整改。


第二千四百九十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北京锋警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第二千四百九十一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机关2023-2024年度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三次)”(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150)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内蒙古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四百九十三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机关2023-2024年度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三次)”(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150)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四百九十八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指定检测机构的级别和检测报告类型的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二千四百九十九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乐浮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


第二千五百零二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提供的相关车辆应被认定为冷藏车。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第二千五百零四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投诉人提供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证明材料,应当通过符合性审查。投诉事项2-3为:招标文件关于从业人员的实质性要求及评审标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事项4为:宁夏宝元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承诺。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二千五百零七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故宫博物院2024-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3包)”(项目编号:GC-FGX23110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北京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北京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4904.3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五百零八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故宫博物院2024-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GC-FGX23110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宸特卫国际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中宸特卫国际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6341.0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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