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违规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经请示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我中心2025季度参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联系人:白瞻东

联系电话:0471-5332624

附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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