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标准执行 规范采购行为——内蒙古筑牢政府采购通用资产配置管理防线
原创 政府采购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超限额配置资产作出全面部署,以刚性约束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发展。
政府采购源头方面
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把控,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以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为“度量衡”,结合单位资产实际情况,精准确定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及资金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以及拆分项目规避管理等行为。特殊需求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也须遵循规范程序,保障调整后的预算符合配置标准要求,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开展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执行方面
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强化规范意识,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严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时,严格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技术参数、商务条款等内容必须严守资产配置标准,坚决杜绝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条款,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合同管理与履约验收环节
要求各预算单位的采购合同内容必须与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签订后及时备案。采购人需按照内控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和资产配置标准,对采购货物(资产)进行全面验收,对不合格产品零容忍,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做好资产入账登记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此外
各级财政部门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监管系统,对采购全流程动态监控,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验收资产配置标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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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稿:苏 威
编 辑:郭晓雪
校 审:付晓枫 任慧莹 宫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