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本级相关预算单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请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前书面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mgcztcgc@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感谢支持!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政府采购处 宁静,联系电话:0471—41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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