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串通投标行为?
原创 崔卫卫
2023年“四类”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发现供应商围标串标问题1152个,涉及存在问题的项目552个。
围标串标在实际监管中往往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即便发现线索也较难坐实。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健认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判定串通投标行为,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内容、报价单)。审查格式、文字、错误是否高度雷同,报价是否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制作时间、修改记录是否同步。
二是通信记录(邮件、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关注通信记录提取是否合法,数据完整性是否被破坏,通信内容是否明确指向串标意图,通信时间是否与投标关键节点对应。
三是审计报告(关联公司资金流水)。审计机构是否具备司法审计资质,审计方法是否排除正常商业往来,资金流动时间、金额是否精准匹配投标节点,审计结论是否包含推测性表述。
四是电子数据(如投标IP地址、MAC地址)。取证人员是否具备电子数据鉴定资格,哈希值校验是否完整,VPN或代理服务器是否影响IP真实性,同一设备投标是否存在多人共用情形。
五是证人证言(如参与围标员工)。证言是否包含主观推断内容,证人与被告是否存在劳动纠纷,证言细节是否与其他证据矛盾,同步录音录像是否显示诱导性询问。
六是勘验检查笔录(如投标现场监控)。录像是否完整覆盖标书投递时间段,多人同时投递标书是否违反常理,监控视角是否遗漏标书传递关键环节,投标箱封存状态是否在开标前异常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