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服务项目,可以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服务人员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原创   修霄云

物业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服务人员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否属于变相设置最低限价?

学校加装电梯,涉及到工程和货物,应该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问:物业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担心供应商恶性竞争、低价中标(成交)后服务质量不佳,因此坚持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服务人员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否属于变相设置最低限价?集采机构应该怎么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给服务人员的工资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 

但不建议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投标人的报价按服务人员人数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类似要求。因为供应商报价低并不代表给服务人员的薪酬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竞争报价的原因非常复杂:一些新生企业,甚至一些大企业想进入新的领域或地区,需要业绩,可能选择策略性亏损;一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通过人员、设备复用降低成本等。供应商选择报低价,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只要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至于采购人担心供应商低价中标(成交)后服务质量不佳,这就需要采购人做好履约验收。物业服务具有过程履约、边做边交付的特质,采购人需时时紧盯,一旦发现履约不到位,第一时间督促供应商整改,整改不到位验收就认定为不及格。


问:学校要加装电梯,涉及到工程和货物,应该如何确定项目属性?供应商的资质如何设置才合理?既需要电梯生产资质,也需要施工资质吗?

答:货物配套的安装属于供应商伴随服务的,从属于货物采购,项目属性应当确定为货物。货物配套的安装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进行混合采购的,实践中有两种做法:一是货物从属于安装采购,项目属性确定为工程;二是安装从属于货物采购,项目属性确定为货物。

涉及工程的货物采购项目,属于依法招标范围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加装电梯采购项目涉及到货物和安装,要求电梯企业有生产资质,安装企业有施工资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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