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4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CEGN-X-H-250004-2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智能巡护系统(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红山区长黎文化用品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道文化大厦804室
被投诉人: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鸿雁街119号
被投诉人:额尔古纳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额尔古纳大街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双飞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9号安华景苑饭店三层3B2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参数森林防火无人机出现固定数值。 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经查证属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2025 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