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YB-G-H-250010
二、项目名称:元宝山区教育质量提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菏泽圣格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吕陵镇贾坊返乡创业园内西侧第一车间
被投诉人: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1答复不合理,有规避质疑事项之嫌。采购人的回复与我司质疑事项不相关,有规避质疑事项、混淆视听之嫌;我司没有质疑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而是质疑采购人要求提供特定的检测报告存在严重倾向性和歧视。投诉事项2: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2不合理,有规避质疑事项之嫌。采购人的回复与我司质疑事项不相关,有规避质疑事项、混淆视听之嫌;我司质疑该认证证书与本次采购活动没有关联性。CCS2900-2015标准中是《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要求》的一部分,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投诉事项3: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3不合理,有规避质疑事项之嫌。采购人的回复与我司质疑事项不相关,有规避质疑事项、混淆视听之嫌;我司质疑的是采购人对类似业绩要求缺少了占比大、占比重的类似业绩(各功能室、教学仪器及器材类)。投诉事项4: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4不合理。采购人的回复不合理,回复中提到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证书,但具备相应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将获的更高评价;采购人如此回复本就存在严重倾向性和歧视。投诉事项7: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7不合理。采购人质疑回复中表示有多个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参数,并非新华三的独家参数,但我司根据各个品牌官网参数显示,华为、信锐对与光POE交换机的接口都无法完全满足,均采用4个万兆光口上行,并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6个,以及供电功率也无法达到要求的90W;同时针对参数所要求的检测报告,我司以过反复的市场调研、走访,确认华为、锐捷、信锐均不满足参数,同进,也不具备类似检测报告;相反,新华三的官网参数与招标参数完全契合,足以证明该参数属于指定参数,限制并排斥其他合法的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8: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8不合理。采购人质疑回复中表示有多个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参数,并非新华三的独家参数,但我司根据各个品牌官网参数显示,华为、锐捷、神州鲲泰仅能满足基础速率与接口,止行并不同时具备电口和光口,无法实现光、电的同时上行与链路备份;同时针对参数所要求的检测报告,我司经过反复的市场调研、走访,确认华为、锐捷、神州鲲泰均不满足参数,同进,也不具备类似检测报告;相反,新华三的官网参数与招标参数完全契合,足以证明该参数属于指定参数,限制并排斥其他合法的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9:采购人回复质疑事项9不合理。采购人质疑回复中表示有多个品牌的产品可以满足参数,并非新华三的独家参数,但我司根据各个品牌官网参数显示,华为、锐捷仅能满足基础速率与接口,上行并不同时具备电口和光口,无法实现光、电的同时上行与链路备份;同时针对参数所要求的检测报告,我司经过反复的市场调研、走访,确认华为、锐捷均不满足参数,同时,也不具备类似检测报告;相反,新华三的官网参数与招标参数完全契合,足以证明该参数属于指定参数,限制并排斥其他合法的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10:采购人在邮寄质疑回复函时邮费到付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0,不予受理。
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5 年 0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