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3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G-H-250017
二、项目名称:听力放音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内蒙古亮美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内蒙古欣安灯具装饰市场一楼158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富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210线东,新汽车站对面,创新创业大厦91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听力放音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MGZC-G-H-250017)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投诉。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富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本项目报价得分设置为30分,项目价格评审以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因为相关供应商的报价低致使投诉人价格分被恶意拉低;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要求,对相关供应商内蒙古富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异常低价进行书面质询,直接确认其投标有效,属于履职不当。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 年 0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