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以及《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决定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共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馆”),展示和销售区内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