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现就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
二、试点对象和时间
(一)试点城市。
(二)试点项目。
(三)试点期限。
三、试点内容
(一)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二)加强工程设计管理。
(三)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
(四)探索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
(五)严格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
(六)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做好试点跟踪和评估。
(三)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