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51号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王莉霞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