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需要和调整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要求,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