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以下简称《需求管理办法》)并于 2021年7月1日执行,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目 录
一、规范采购需求编制等相关委托行为
二、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管理职能
三、加强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
四、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