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财政局、扶贫办,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扶贫办,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和《关于通报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财库便函〔2020〕902号),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内蒙古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0〕284号),对自治区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各地区各单位工作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