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公开印发执行,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目 录
一、做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工作
二、做好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工作
三、做好货物类项目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审核工作
四、做好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工作
五、做好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
六、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七、做好执行情况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