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 录
一、充分认识价格评审的重要性
二、统一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评审方法
三、统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
四、公开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
五、加强评审活动管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