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促进作用作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目 录
一、狠抓落实,加强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研究,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
三、勇于实践,力争在重点环节有所突破
四、积极协调,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体系建设工作
五、加强调研,做好全面实施的准备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实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