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盘活沉淀资金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余健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内蒙古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1月20日,全区应缴回沉淀资金64.4亿元,已缴回沉淀资金62.4亿元,剔除未结案款资金缴回率达99%。全区11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资金缴回率已达100%,自治区本级和呼和浩特市因突发疫情,资金缴回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目前正在克服困难,加快资金缴回进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定的沉淀资金统筹使用意见,相关部门明确了收回的沉淀资金统筹使用方向和报批程序,推动沉淀资金统筹使用尽快落地见效。截至11月20日,可统筹沉淀资金已安排使用32.7亿元,统筹使用率达89%,其中,用于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1亿元,用于解决各地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历史遗留问题1.4亿元,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23亿元,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事项2.2亿元。

据介绍,与以往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相比,此次沉淀资金大起底具有坚持全面性、注重精准性以及突出靶向性等特点。首先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范围纵向延伸到盟市、旗县等各级区划,横向包括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清理资金不仅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自有资金、往来款项和其他应缴资金,确保起底单位全覆盖、起底资金全覆盖。

同时,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由人民银行协同商业银行提供各部门单位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由预算单位对号入座,逐个账户、逐项资金进行自查梳理,审计部门牵头对自查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预算单位同步缴回沉淀资金,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留用资金进行分析研判,下达处置意见,形成工作闭环,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清理、精准盘活。

此外,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始终坚持“零钱变整钱、整钱办实事”的原则,将清理盘活的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集中解决一些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的急事难事,回应社会关切,改善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长期沉淀资金得以盘活利用,久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其中,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两条线开展单位资金和银行账户的清理核查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统计标准,夯实数据基础。疫情期间,各地采取线上报送、网银缴款、电话核对等多种举措,及时高效地完成数据核实确认和资金缴回、账户撤销工作。截至11月20日,全区应撤销银行账户2551个,已撤销银行账户2398个,账户撤销率为94%。

另外,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着眼于既“管当下”,又“立长远”。针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和资金支付的规章制度,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方面,持续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管理机制。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责编:李静 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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