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应如何选择采购方式并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原创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1)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是否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论证?

(2)我们已经知道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可不用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如果是县级的项目,是否需要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要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标前公示?


答:

(1)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包括单一来源在内的采购方式,无须向财政部门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论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

(2)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无须报包括县级财政部门在内的各级财政部门进行变更采购方式审批,无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进行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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