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0115070120006310

二、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机械(二次)公开招标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筑邦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46号同济科技大厦2F

被投诉人:呼伦贝尔学院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被投诉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腾阳华瑞园东区西门

相关供应商:北京国华恒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4号楼3层301

相关供应商:北京富力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2号楼17层1701B

四、基本情况

2020年9月30日,投诉人参加由被投诉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机械(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D01150701200063101)投标,经质疑后向我局投诉。

投诉事项:1、北京国华恒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广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造假问题;2、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机械(二次)公开招标项目评标流程的合规性问题;3、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机械(二次)公开招标项目评分不合法问题;4、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机械(二次)公开招标项目复议结果不合法问题。

本局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并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同时调取了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核查投诉事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4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驳回投诉人第1、2、4项投诉。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存在业绩部分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以及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且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违法问题。招标文件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情形,影响对采购结果的认定,不再对投诉事项3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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