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评审质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信息化业务标准全区一致,达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基础信息、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监督平台”的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征集通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申报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此次公开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二、征集人员范围

凡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自愿加入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人员皆在本次征集范围内(行政机关在编在岗人员、供应商库中供应商人员及代理机构库中代理机构人员不在本次征集范围)。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已经在自治区专家库完成入库的专家不需要重新登记,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专家管理→我的信息→专家可评审区域”勾选“通辽市本级或通辽市所属旗县区”即可参与通辽市地区的项目评审工作。

三、征集条件和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次专家招聘的具体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入库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报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gov.cn/,点击网站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到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右下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界面上的 ‘操作手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评审专家操作手册》”。

第二步:专家提交个人信息时“提交审核部门”统一选择“通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评聘由通辽市财政局进行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入库审定。

第三步: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资料后,需要填写《通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详见附

)。承诺书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gov.cn/)、通辽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tongliao.gov.cn/)、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ongliao.gov.cn/)的“通辽市财政

局关于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中下载。

评审专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专家管理→专家管理→我的信息→附件信息最后一项中上传“通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信息。

第四步:通过通辽市财政部门受理成功的专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线上考试。

第五步:考试合格后,由通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初审,再由自治区财政厅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合格后,入库云平台专家库。

五、征集时间及咨询支持

(一)本次征集自发布之日起持续开展。

(二)技术支持电话:400-0471-010



附件:

通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pdf

评审专家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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