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形式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内容

监督评价按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统一开展,从政府采购的委托协议、招标资格条件要求、招标文件内容制定、评标程序原则、采购相关信息发布、档案管理等多项内容进行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共同抽调20名专业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形式进行。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于2021年6月初开始自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于7月16起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本次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发现的各代理机构法律法规执行力较往年提升,档案管理较往年规范,但依然存在部分问题,具体有一下几点:

(一)采购代理机构内部、外部培训不足。

(二)采购项目影像资料未存档。

(三)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四)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五)评审因素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指定业绩所属行业。

(六)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置为加减分项。

六、考核及处理处罚结果

(一)监督评价打分情况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75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4.8分

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5分

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82.4分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68.5

内蒙古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9分

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4分

内蒙古成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7分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73分

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1分

内蒙古恒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分

内蒙古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分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5分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9分

内蒙古宏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8分

内蒙古泓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分

内蒙古华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分

内蒙古铧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3分

内蒙古景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8分

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7.8分

内蒙古楷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0分

内蒙古齐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4分

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分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4分

内蒙古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3分

内蒙古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8.1分

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5分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88.1分

内蒙古义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5.9分

内蒙古盈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0分

内蒙古跃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4.2分

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2分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0.4分

内蒙古诚源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0.8

(二)对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问题的10家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警告”处罚,分别是: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内蒙古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景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楷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融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盈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存在“业绩评分指定业绩所属行业”问题的1家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警告”处罚

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对存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问题的1家采购代理机构下达“警告”处罚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七、整改要求

针对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应对,防范杜绝。一是要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序,加强规范化管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细则的制定要更加科学、客观、公正,避免发生质疑与投诉,提高采购效率。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种政府采购方式的工作规程,并严格按其规程进行,对违反规程的行为采取系统限制和发现后及时叫停。三是建立健全采购代理机构档案管理制度,促进采购代理机构的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件件有据可查。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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