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评结果公告
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2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组成考评组,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考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分别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活动工作效果、职业素质及工作开拓创新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评方法
采取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抽查政府采购文字及音像资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委托代理,加强电子卖场运营管理和业务培训等方面成效显著。实际采购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建设不及时,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采购文件编制和交易执行效率有待提高,创新询问质疑方式和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有待改进等问题。
四、考评结果
2021年度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评等级为良好。
五、意见建议
建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继续加强对电子卖场运营管理,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和评审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集中采购业务专业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