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2年8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了考核评价工作。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考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2〕776号),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呼财购〔2022〕39号),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分别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活动工作效果、执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评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抽查政府采购文字及音像资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情况

(一)项目采购

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102项,此次监督评价工作共抽取了45个项目,抽查比例为44.12%,涉及预算金额52462.97万元;其中,公开招标27个,单一来源3个,竞争性谈判4个,询价3个,竞争性磋商8个;涉及质疑项目17个,其中投诉项目7个,占质疑项目比例为41.18%。

(二)电子卖场

2021年度,电子卖场共2712项采购项目,此次监督评价工作抽取了15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抽查比例为5.75%,涉及预算金额12994.04万元;其中:直接订购79个,网上竞价15个,定点服务(询价)52个,网上询价10个;涉及质疑项目6个。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委托代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实际采购执行、电子卖场监管过程中,也存在着如评标视频无声音,音像资料存在卡顿、不清晰,对个别涉嫌拆分的电子卖场采购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考评结果

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考评等级为良好。

五、意见建议

建议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加强对电子卖场监督管理,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提升质疑答复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集中采购业务专业化水平。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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