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企业100分评价?看内蒙古通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24项硬举措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特别授权

郝帮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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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如何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落实落地?如何能获得企业100分评价展现财政担当?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2月印发了《通辽市政府采购指标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五个方面着手,构建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政府采购全周期服务体系。

“《方案》中明确了24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已于4月底前已全部完成。”通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次出台的《方案》,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在抓好《通辽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将政府采购发力方向聚焦到智能、高效、透明上来,突出对小微企业的帮扶。目前,已完成24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电子卖场已入驻2913个供应商;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位居全区第一、实际完成交易额位居全区第三。


把握“基点”,推动线上政采“常态化”

《方案》要求常态化运行采购计划、交易执行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合同签订“不见面”等五个“不见面”政府采购形式,为各方主体提供“零跑腿”服务。对于线上共享机制,《方案》要求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等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评审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项目异地评审。同时,持续采用“无门槛”征集方式,建立电子卖场供应商常态化入驻机制。


抓住“重点”,推动透明政采“全面化”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关乎百姓的钱袋子,更需要公开透明。在采购透明度方面,除涉密的采购项目外,各领域采购信息需全流程公开,完整规范地将全量采购项目的预算、意向、需求、计划、评审、合同、验收、支付、评价等9个环节信息在“通辽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如此才能够推动政府采购更透明,社会监督机制更规范,营商环境更优化。”上述负责人说。

针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方案》规定通过通辽市政府采购网、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紧盯“痛点”,推动政策落实“精准化”

“政府采购最大的特点在于需要落实政策功能。”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方案》从五个方面精准施策,尤其对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空前。在价格扣除方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预付款比例方面,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在预留份额方面,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


破除“堵点”,推动高效采购“畅通化”

《方案》中值得一提的是,压减采购时限,推行“4个1日办”,即评审结束后1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日内确定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后1日内完成备案;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完成验收。推行不见面开标,降低供应商前期成本。减免投标、履约保证金,降低供应商投标环节成本。落实预付款和政采贷政策,降低供应商生产环节成本。

内蒙古璟泰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为监管部门打满分,因为政府采购每个环节在落实中均非常快速,此外,采购人率先承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采购,强化采购人自律意识诚信采购。这也是全区首创,有了采购人做背书,供应商也会更加安心配合。


优化“要点”,推动采购监管“责任化”

《方案》要求市本级财政局牵头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完善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

同时要求市本级各采购单位、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利用大数据分析功能,加强采购文件的分析比对,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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