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应关注的物业项目“准入类”资质
程国用
本文作者程国用,工作单位系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文章发表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3年第2期。
编者按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专业多,涵盖范围广,涉及较多的企业及人员“准入类”资质。这些资质既是从事相应专业服务的必要条件,也是供应商服务能力的证明。本文提出,在采购时将相关的“准入类”资质设为资格条件,在履约时进行检查核对,可以切实降低或规避采购人管理风险。对照物业服务内容,采购人应对文中所列资质予以关注。
一、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是指由保安服务公司提供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或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由于管理和预算执行的不同,采购保安服务一般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单独采购保安服务。由采购人的安全保卫部门管理,采购预算单独申报和批复,供应商是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公司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提供保安服务的,还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在采购时,应将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向本地公安机关备案设为资格条件。 另一种是在综合物业中一并采购保安服务。由采购人的物业管理部门管理,采购预算通常与物业管理服务一起申报和批复,供应商是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可以不需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但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采购时,不设置相应的资格条件。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应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及时向本地公安机关备案。 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形,现实中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的都是保安员。《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保安员需要具有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才可从事保安服务工作。采购时,一般将供应商承诺保安员持证上岗设为符合性检查项。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应核查上岗的保安员是否具有保安员证。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安员职业技能从低到高分为5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技能要求,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对保安员提出职业等级要求,并在履约时查验。 二、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采购人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会有强电、建筑幕墙、中央空调等系统,这些系统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保养,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性,涉及特种作业(参见表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采购时,通常将供应商承诺持证上岗设为符合性检查项。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应核查相应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根据《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的,至少每年清洗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外墙清洗作业频率较低,缺少高空作业设备,一般会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实施。采购人应核查分包供应商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高处作业操作证。 三、消防技术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需要较多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定期实施,多数物业服务企业会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规定,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不同等级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区域和执业范围不同。采购人应核查消防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设立了“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从低到高均分为4个职业等级,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原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依然有效,与同等级相应方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通用。采购人应核查上岗的技能人员是否具有相应方向和级别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实行值班制度,巡查、值班人员应持有相应方向和级别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此类消防技术服务不需要太多的专业设备,由专业技能人员即可完成,通常由物业服务企业独自承担。采购时,一般将供应商承诺持证上岗设为符合性检查项。履约时,采购人应核查上岗的技能人员是否具有相应方向和级别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四、特种设备 采购人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观光车(参见表2),这些特种设备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采购人应核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采购人应核查上岗的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锅炉、压力容器、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主要依靠专业技能人员完成,一般是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完成。采购时,通常将供应商承诺持证上岗设为符合性检查项。履约时,采购人应核查上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其他服务 物业项目涉及企业及人员的“准入类”资质除上述常见的以外,还有一些专业服务也涉及资质要求,比如防雷检测、水质检测等。 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不同等级的资质从事范围不同。采购人应核查防雷检测服务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二次供水设施是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解决了高层用水中市政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管理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采购人应核查水质检测服务供应商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中是否包含水质检测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物业项目涉及企业及人员的“准入类”资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和政策调整不断变化的。采购人应强化主体责任,及时了解相关资质的变化情况,相应对服务提供商和人员资质要求作出调整。